2012年11月6日 星期二

20121106.零二八.原罪

CY兄:

你覺得你有原罪嗎?又或者該問,你的原罪是甚麼?

也許你會覺得我這樣問會有點奇怪。尤記得在上星期,林奮強先生還未要求休假時,他在接受訪問試圖為自己的行為解釋時,就說過自己有很多物業在手,就已經是原罪。而早幾天另一位行會成員陳智思在電台訪問中也說,自己行會成員的身份,使他在說甚麼評論也好,都彷彿有原罪在身。

這樣的說法使我覺得有點奇怪。原罪,以我理解,該是不能自我選擇的,使得一出現便已經是其既有定局,而此定局又會為其行為有所影響的,才算是原罪。如果有所裨益的,該叫做「先天優勢」。就好像說,李澤楷的原罪是身為李嘉誠的兒子,使他無論做甚麼事都會受李嘉誠身份的影響,那才叫做原罪。

但,林奮強先生的樓宇,都是他自己選擇要買的;他加入行政會議,是他自己選擇接受邀請的;至於賣樓,即使如他所說是由太太所處理,也是他自己同意要賣的。如此種種取決於自身理性行為的結果,又怎能叫做「原罪」?

若你相信所謂原罪的出處是來自聖經,原罪的定義是像維基百科所說,人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有罪性,這種罪性是無法消除的,而且是一代傳給一代,永無停止,這就是「原罪」,那麼,要消滅這種原罪,也許就要靠耶穌為我們贖罪了。

只是,我們又該如何去尋找香港的十字架呢?

祝 神愛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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